1、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2、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获取渠道 |
示例样表 |
空白表格 |
| 身份证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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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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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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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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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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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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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暂无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行使内容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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