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


实施主体 运河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运行系统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1、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2、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获取渠道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身份证 原件1份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本事项暂无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行使内容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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